澄海区经济贸易局对外服务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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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办事程序 |
申报资料 |
收费标准及文号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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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料收集送审 |
企业申请→收集资料→负责送审→汕头市、省审批发证。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 2、符合资质规定的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没有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除外);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没有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除外);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有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 8、新设立的企业,须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
不收费 |
五个工作日内负责资料送省、市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