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教育局对外服务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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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办事程序 |
申报资料 |
收费标准及文号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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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小学、幼儿园) |
申请人呈送材料→所在镇(街道)教育办初审→教育局教育股审核→教育股拟文→领导签发→文件打印→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
1、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出具的场地消防安全合格证明;2、办学申请书;3、办学可行性研究报告;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5、学校章程;6、学校发展规划、校舍、设备、设施、图书资料建设计划;7、学校招生范围;8、学校经费概算;9、校长、教师配备计划;10、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计划;11、办学经费来源及其证明文件;12、举办者及拟任董事会成员和校长的姓名、住址及履历等资格证明事件;13、举办者或法人团体创办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14、联合办学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
收费标准120元。 批准文号:汕价费一函[199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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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交文件时间限于每年的第三季度前。2、审批单位自受理办学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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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非学历教育) |
申请人呈送材料→所在镇(街道)教育办初审→教育局教育股审核→教育股拟文→领导签发→文件打印→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
1、申办报告;2、《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3、教育机构的章程或管理制度初案;4、场地使用证明;5、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出具的场地安全消防合格证明;6、师资资格证明。 |
收费标准:250元。文号:汕价费一函[1999]33号 |
1、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有关审报;2、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