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划 免 疫

 

一、计划免疫简介

计划免疫是通过对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利用疫苗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达到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控制以至最终消灭相应的疾病目的。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五十年代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普种痘苗为主的预防接种工作,并于六十年代初提前实现消灭天花的目标。六十年代,我国还先后开展了脊髓灰质炎、麻疹、“百白破”(即百喉、白日咳和破伤风)卡介苗等预防接种。八十年代初以来,国家卫生部颁发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统一了儿童免疫程序,实行预防接种制度。我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展了计划免疫-冷链项目合作,使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进入了一个常规持续发展的新阶段。1989年和1991年经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审评,我国按期实现了预期目标,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1996年以来,全国计划免疫整体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还加速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进程。

二、计划免疫程序:

(一)儿童免疫程序(表)

年龄 卡介苗 乙肝 脊髓灰质炎 百白破 麻疹 风疹
出生时 初种 第一针        
1足月   第二针        
2足月     第一粒      
3足月     第二粒 第一针    
4足月     第三粒 第二针    
5足月       第三针    
6足月   第三针        
8足月         初免  
1.5-2足月       加强   初免
4岁     加强      
7岁       Td* 加强  
12岁       Td* 加强  

注:Td*为白破二联加强

(二)成人免疫程序

对高危人群接种乙肝疫苗、白破二联制剂,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肺炎疫苗时,按各类疫苗说明书实施。

三、接种服务指南

(一)预防接种卡片和接种证的手续
  1、孩子在入园(托)、入学时均要查验预防接种卡和接种证,家长或儿童监护人须妥善保存儿童预防接种卡和接种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发证、接种单位办理补证手续。
  2、孩子出生或从外地迁入本市后,在申报户口时应主动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卫生院办理预防接种证手续,以便防疫部门及早安排疫苗计划和接种疫苗。
  3、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并按预防接种通知单的预约日期到指定地点给儿童接种疫苗。医务人员凭证接种,每次接种都应在接种证上做好记录,避免发生错种、漏种或重种。

(二)预防接种反应的措施
  1、接种疫苗前,家长(监护人)应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有无急慢性疾病、过敏史等接种禁忌症,同时向接种医生进行咨询,以减少不良反应。
  2、接种卡介苗后一个月左右,如出现局部红肿化脓,结痂后在2-3个月内脱痂成疤,这是正常现象。但应注意局部清洁卫生,避免感染。
  3、接种乙肝疫苗后,一般不出现特别反应。如少数人在疫苗注射部位出现红晕的硬结,稍有压痛,但在2-3日内消退或出现畏寒、中低度发热等症状的,不需任何处理。
  4、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接种时,可直接用含服或凉开水溶化后喂服的方法,切忌用热水。接种后极少数婴幼儿发生一次性腹泄的,可不治自愈。
  5、接种百白破三联制剂、白破二联制剂后,可能出现红局部肿、痛疼、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症状,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可自行消退。
  6、接种麻疹疫苗后,注射部位一般无反应。接种6-10天后少数人可能发热,一般不超过2天。

(三)预防接种后注意事项
  接种后注意局部卫生和注意休息,不能剧烈运动。少数人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时,请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以便请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切忌乱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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