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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冬季征兵宣传教育提纲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7年冬季征兵命令,今年的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征兵工作是事关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能否高标准完成征兵任务,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祖国完全统一大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事关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事关军队“打得赢”、“不变质”,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省政府、省军区赋予我市的征兵任务。全体广大党群和适龄青年家属要发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积极行动起来,把优秀青年送到部队去;广大适龄青年要踊跃应征,依法履行兵役义务,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支持国防建设。
(一)
今年的征兵工作是在全党全国上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全面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搞好征兵工作,为人民军队输送优秀兵员,是实现富国与强兵相统一的重要途径,对于巩固稳定发展大好局面,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是国家安全环境仍然面临着霸权主义、恐怖主义、地区冲突、民族分裂、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等多方面的挑战与威胁。西方敌对势力始终没有放弃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肆意鼓吹“中国威胁论”,不断在我国周边投棋布子,对我和平崛起进行干扰;台湾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加快“台独”实质性步伐,反“台独”军事斗争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为此,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保持高度警惕,大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提高应对危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着抵抗侵略、保卫祖国的任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的武装组织。我们要实现国防现代化,不仅要有良好的武器装备,更需要有熟练掌握现代化武器的人。如果没有大批有觉悟、有科学文化知识和体格健壮的兵员源源不断地补充部队,现代化国防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搞好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一定数量的新生力量,就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保质保量地完成征兵任务,以实际行动支持部队建设,增强国防实力,筑起对外反侵略、对内保安定的钢铁长城。
(二)
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同时又必须依照宪法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任何人都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军队员额必须始终保持一定的数量,因此,只能在适龄青年中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挑选,征集那些政治素质强、身体素质好、文化素质高的优秀青年服现役。按照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期为二年。因此,在人的一生中,能够直接在保卫祖国的岗位上服役时间很短,更长的时间则享受其他公民尽义务创造出的和平生活环境。长期以来,正是因为有一批批有志青年认真履行保卫祖国的光荣义务,创造了和平的环境,才使我国经济建设日益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新一代青年茁壮成长。今天,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光荣责任落到我们新一代青年人肩上,我们就应该以实际行动坚决地承担重任。同时,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我国的兵役法是根据宪法而制定的,具有不可违抗的约束力,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依法服兵役不是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情,只要祖国需要,都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如果不遵守,就要受到法律的惩治。《兵役法》明确规定:“对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经教育不改,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征兵工作条例》还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因此,每个公民都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履行兵役义务,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
依照法律服兵役,既是法律赋予的义务,也是每一个公民高度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有理想、有作为的青年都应当具有这种崇高的精神。
热爱祖国,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用鲜血和生命抵抗侵略、保卫祖国,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我国人民向来把保卫祖国尽义务看作是一种崇高、最光荣的行为。翻开我国历史,在国家危难的时候,民族需要的时候,多少爱国志士,立志从军,血洒疆场,献身祖国。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这种优良传统,把爱国主义思想升华到一个新高度。在革命战争年代,涌现了无数光彩照人的爱国主义勇士,他们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前仆后继,英勇奋战,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气贯长虹的爱国主义壮歌。在保卫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事业中,千千万万英雄儿女用青春和生命捍卫了民族的利益和祖国的尊严,产生了伟大的“抗洪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等,被人民誉为新时期“最可爱的人”。2003年、2005年,经过广大科技人员和解放军指战员的不懈奋斗,我国神州五号、六号载人航天飞行相继取得圆满成功,举世瞩目,更向世人展示了当代中华优秀儿女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载人航天精神。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移,国防意识有所淡化。有的青年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讲实惠、重实利、图享受,不愿服兵役,不愿到艰苦地区锻炼成长的现象依然存在。应当承认,当兵服役,有的经济收入会减少,有的在家庭和个人利益上要受到一定影响,同时还要吃苦受累,甚至流血牺牲;到艰苦地区服役,会比常人承受更多的磨炼,做出更多的奉献。因此,党和国家一贯关心和重视义务兵的优待安置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逐步提高,保证义务兵家庭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尤其对赴艰苦地区服役的士兵制订了一系列优待办法,深受大家欢迎。针对深化改革给退伍安置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也及时制订了相应的优待政策,在就业安置方面给予诸多优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义务兵的关怀。广大适龄青年还应懂得,党的富民政策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许多实惠,但是,如果没有强大的国防作后盾,国家就不可能繁荣,也就没有个人家庭的幸福安宁可言。对青年人来说,应征入伍还是一个极好的学习锻炼机会,许多同志都有“当兵几年、受益终身”的切身体会。所以,每一个热爱祖国的适龄公民,都应当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把爱国之心化为报国之举,积极报名应征,建功国防事业。
(四)
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今冬征兵政策规定,除强调加大高素质青年征集力度,把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和全日制高等学校当年毕业生作为征集的重点,城镇兵尽量多征集大专以上学历青年,在校大学生尽量多征集大一年级的学生以外,其它政策规定与去年相同。全国征兵时间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今冬征集新兵的年龄,男青年为2007年年满18—20岁,其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7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征集的对象和范围:今年征集新兵的对象和范围,原则上仍按去年的规定执行。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包括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同时,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尽量多征集一些少数民族青年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对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的征集,由省直接分配名额,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地的体检、政审,对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征集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新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
保证新兵质量是征兵工作的核心问题。各级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肃认真地做好选送优质兵员工作。
近年来,加速推进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对兵员的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要从加强军队质量建设,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征兵工作,提高兵员质量的重大意义。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妥善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好兵员质量关。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舆论工具,深入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适龄青年全力支持征兵工作,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征兵工作中的廉政建设,积极推行公开征集兵员制度改革,完善监督机制,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迁就照顾,不弄虚作假,不徇私情。对违反政策规定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要严肃认真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以确保兵员质量。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环境并不安宁,国内也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特别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进行征兵,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必须充分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从执行命令的高度来对待征兵工作,切实肩负起应尽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开展工作,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实现富国与强兵的统一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广大党群要识大体、顾大局、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支持征兵工作。广大适龄青年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勇敢地站出来让部队挑选,到部队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进人民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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