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新的《服务证》后,不少居民误以为,从此生孩子就是个人“私事”了,怎么生孩子还有手续要办?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已办理《服务证》的育龄妇女的第一孩生育省去了怀孕之前申请生育指标的前期手续,必须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我省对第一孩生育实行的是改孕前审批为孕期登记制度。因此必要的登记是不可少的。
来源: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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