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属下的项目经理没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扣分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2、外来企业须有在汕头市承建项目且该项目获得2006年度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优良样板工程,以上奖项以颁奖证书记载年度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网架工程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且经业主同意的单位施工。
二、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外来企业须提供在汕承建项目获奖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一式三份)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三、如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5人至12人时,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如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人时,以随机方式抽取 12人为正式投标人;如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人时,必须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四、中标人必须提交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