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参加监理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并经审查合格的监理单位(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需符合国家规定。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 6、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三、接受投标申请资料时间:2008年5月20上午9:00至下午5:00(工作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