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农村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前
开展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07]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本届全区农村换届选举前对村(居)集体经济的财务收支和集体资产情况进行审计。有关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集体财务、资产的实际状况为基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计,给群众—个明白,让群众了解自已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和资产状况,积极认真地参与村(居)民主选举,顺利完成农村基层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审计对象
全区11个镇(街道)166个农村村(居)委员会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联合社204个,加上一村多社村委会11个,共计215个单位),必须接受本次审计。
三、时间要求
(一)2008年2月20日前完成有关审计报表、公布表的印制工作。
(二)2008年2月25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及相关工作布置。参加培训对象为各镇(街道)负责本届、本辖区内审计工作的人员。
(三)2008年3月15日前基本完成各被审计单位的集体经济内部财务收支和集体资产的账户审计;有个别特殊原因的单位,其审计工作最迟应于2008年3月31日前完成。
(四)2008年4月10日前,各镇(街道)完成本镇(街道)属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并将综合情况报送区农业局、民政局。
四、审计方法
由于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应的审计工作量较大,故要求全面采用财务收支和集体资产账户余额进行审计。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必须于2008年3月5日前完成督促各村(居)、经济联合社完成新年度(2008年)的新账建立及新年度1月份或1至2月份的会计核算业务工作,并准备好2007年度和2008年年初至2月底的账薄、凭证、报表以及相关资料等接受审计。
(二)各镇(街道)审计站应依照审计程序的要求,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书面通知书,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
(三)审计期间,村(居)、经联社领导、财务人员、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必须在场,协助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
(四)审计人员依照程序对村集体经济财务收支及集体资产的账户余额审计后,应提出书面审计报告,由被审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由单位领导、主管会计(报账)员、出纳员签名,由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印章,由审计单位人员签名并加盖镇(街道)审计站印章。
(五)审计报告书、总账账户审计表、明细账户审计表必须在审计完毕之后,及时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各村(居)须视具体情况进行上墙公布,村(居)较大的,应于村(居)内人口居住稠密的多个地方予以上墙公布;一村多社的地方,应于村址、经济联合社社址等多个地方予以上墙公布。
(六)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应予以高度重视,分析问题,区别情况妥善处理或限期责成该村(居)、经济联合社进行整改。
(七)由于审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各镇(街道)要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要求成立由人大、纪检、财政、社事办、农办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纪检、财政、社事办、农办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5~10人的审计工作小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做好辖区内的审计工作。
(八)各镇(街道)要对本次审计工作给予经费支持,保障审计工作所需的日常费用开支,确保此项审计工作在村(居)班子换届选举前顺利完成。
(九)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负责,切实加强对村(居)班子换届选举前审计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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