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澄海区2008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2008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汕头市澄海区2008年春运工作方案
2008年春运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共40天。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有序、优质、畅通”的春运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春运文件精神,为确保春运旅客疏运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澄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利”的原则,周密谋划,密切配合,科学调配运力,加强管理,疏堵结合,全力以赴打造“和谐春运”,确保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人流、车流集散有序,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为统一指挥部署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吴军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张伟鹏(区府办)、陈利远(区交通局)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交通、宣传、公安、海事、公路、劳动、民政、物价、安监、旅游、卫生、航道和汽运总公司等单位组成(具体见汕澄府办通[2008]4号)。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佘建阳(区交通局)任主任,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全区春运的日常协调工作,及时组织检查、督促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办公室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754-5710624;春运期下班及节假日值班、投诉电话:0754-5710624、0754-5727347;传真:0754-5710164。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部署和组织领导。一是要健全机构,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春运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春运工作方案,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二是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三是要建立值班制度、春运信息和要情通报制度,加强与区春运办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应对处理好各种突发问题。
三、春运运力的组织安排
据预测,2008年春运期间全区公路发送旅客可达106.28万人次,基本与去年持平,其中跨省4.56万人次,省内101.72万人次。为确保旅客和民工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今年春运准备投入春运客车205台,共5861座位。区交通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运输方案及运力应急调配方案,并根据公路客流和本区客车运力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运力的投入,同时结合需求情况,及时安排加班、包车车辆。
四、春运工作要求
2008年春运工作要围绕“及时、方便、安全”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有序,以客为主,兼顾货运”的原则,各部门要尽早做好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如下几方面要求:
(一)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春运安全的各项防范措施。运输单位要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运输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要加强对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区交通、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本区道路运输管理监控中心的作用,实行实时监控,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2、区交通部门要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旅客的及时疏运;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重点查处非法营运、非法售票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不按规定进站经营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3、各客、货运站场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暴和危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严禁运载禁运的货物。
4、区公路部门要落实桥梁的检查、维修措施,消除隐患;要落实对公路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公路畅通。
5、区公安部门要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制贩假票、炒票等侵害旅客权益的非法活动。
6、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车辆,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营运;从严、从重处罚客车超载等行为;春运期间,要集中警力加强城区交通疏导,维护好交通秩序,防止发生交通拥堵情况。
7、海事、交通、航务、安监等部门要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8、区劳动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查处力度,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9、区安监部门要牵头成员单位组成春运安全联合检查组,在春运前开展全区春运工作安全大检查。
10、各新闻单位要重点宣传春运的组织、安全运输和外省务工人员的有序流动。
11、区卫生部门要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流行性疾病传播的工作,配合抓好运输工具和运输站场的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二)加强部门配合协调
1、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支持配合运输部门,重点是车站、码头前的流动摊点,整治车站、码头的占地经营,确保旅客进出通道和候车、候船的良好环境。
2、春运期间,区劳动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招工管理和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布劳力市场信息,引导民工有序流动;严厉查处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维护劳力市场正常秩序。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济工作。
3、新闻宣传部门要发挥宣传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反映客流动态,为旅客提供春运动态和车船班次、气象信息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为旅客出行提供帮助。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既要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又要敢于揭露批评不正之风。
(三)提高服务质量,推行文明服务
1、各运输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竞赛活动,规范服务用语,完善服务设施。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制,切实搞好站场的卫生和管理秩序,克服脏、乱、差问题,为旅客提供优美的乘车环境。
2、各部门要设立春运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春运检查监督
1、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对春运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职能部门要在春运开始之前进行春运准备工作的检查,春运领导小组在春运开始将组织检查组到车站、渡口等进行检查。
2、区物价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物价政策,及时查处擅自抬高客运票价违法行为。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落实春运汇报制度,实施24小时春运值班投诉制度,发生问题要及时汇报,特别是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同时要向社会公布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
2、根据省有关春运工作要求,今年春运实行一日一汇报制度。春运开始,区交通部门要建立春运信息汇报制度,及时汇总各客运站场的信息上报区春运办。
3、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及时报送区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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