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下称《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和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2004-2008年)》(下称《规划》)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区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纲要》重要精神,积极实施《意见》和《规划》,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基本目标:通过积极贯彻实施《纲要》,各级行政领导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明显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效,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自觉学法、懂法,做到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社会管理活动,善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实施;行政监督制度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行政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行政程序建设逐步推进,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程序进一步法定化、规范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要以《纲要》、《意见》和《规划》为依据,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认真执行《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和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除涉及保密事项外,决策事项、依据、程序和结果均应予以公开。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定期评估、定期清理和备案制度。对实施满1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开展评估,并根据情况决定保留、修改或废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各镇(街道)、区府直属有关部门自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报区政府备案。完善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机制。?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科学划分和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权限,深入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科学划分和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地设置政府机构、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和完善不同行政职能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行政协调和沟通。大力培育和完善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能力。此项工作由区编办负责落实。
2、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继续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扩大社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完善特困下岗职工帮困制度;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此项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民政局各按职能牵头组织落实,区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局、财政局按相关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3、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依法设立、建设、规范、管理各类市场,尤其抓好土地、建筑、生产资料、食品药品、再生资源等市场监管,打破地区封锁、部门保护和行业垄断,切实把管理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上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此项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区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局、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落实。
4、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治安、消防、交通、环保、气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构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检测与信息发布、控制与处理、物质保障和制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分局、交通局、环保局、建设局等部门落实。
5、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行政机关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6、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对原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坚决杜绝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管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研究创新政府管理的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制度,认真履行对许可对象实施有效监督的责任。此项工作由区人事局、监察局落实。
7、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的原则,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人管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预审制度、评议制度和考评追究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在学校、医院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政务信息申请公开制度,各级各部门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的政务信息,除依法不宜公开之外,均应向申请公开的单位或个人公开。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并严格实施,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要采取建立政务公开网页、在办公场所建立政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置电子屏幕、手触电脑终端、报刊专版等形式,把政务公开制度化。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抓好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协调和规范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每年进行一次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案卷评查规则。此项工作由区法制局负责落实。
(五)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司法局负责落实。
(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此项工作由区法制局、司法局负责落实。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实施,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各镇(街道)、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法定职责及权限,制定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保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确保《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要担负起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工作任务,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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