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2006年5月3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汕头市澄海区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汕头市澄海区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根据2005年12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2006年汕头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6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6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执法队伍和安全生产法制“三项建设”,狠抓安全生产管理,着力于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和好转。
二、总体目标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又是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年,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区总体的目标是:不超过市政府下达我区各类伤亡事故死亡总数的控制指标85人,其中:道路交通79人、工矿企业2人、消防火灾4人,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制度,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使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贯彻落实《汕头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健全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制度,继续开展专项整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把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
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要摆上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执行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措施。要认真落实我区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和重点隐患月报制度,加大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辖区、行业(领域)和部位重点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力度。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对措施硬。要坚持重点隐患“挂牌督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制度和重大危险源逐个登记建档管理制度,严防重点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漏管失控。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事故责任处理力度
一是加强责任制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各镇(街道)、莱芜管委会、工业园区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级级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制考核制度。区政府继续实施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政绩的指标。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许可,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立足事故超前防范。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检查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档案建设。在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的同时,镇(街道)、工业园区办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把每家企业的基本情况(行业性质、规模、法人、员工人数等)和安全管理制度、隐患重点监控部位、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分类建档,并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记录备案。五是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在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向区政府作书面检讨,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在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到区政府接受行政问责。1年内发生2起(含2起)一次死亡1人或一起死亡2人安全事故的,由区政府向发生地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预警通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由区政府向发生地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黄牌警告。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取消其单位参与各类综合性先进(优秀)的评比奖励资格,取消其安全生产责任人参与先进(优秀)个人的评比奖励资格,并追究行政责任。
(三)加强安全生产常规检查工作,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必要手段来抓。重点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非煤矿山整治方面,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坚决淘汰证照不齐全、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石场;配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源头管理为切入点实施整治。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获得许可证的采石场,要依法关闭。在危险化学品整治方面,要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为重点,突出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甲类火灾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有高温高压或强烈化学反应,容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这五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并严格执行运输监督检查制度。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2006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要依法关闭。在烟花爆竹整治方面,重点是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销售、运输和燃放的整治,实行销售许可制度和配送制度,严格销售单位的资质审核,建立健全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在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要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继续以“五整顿、三加强”为主线,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四个环节,狠抓道路交通整治,全力遏制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总量。同时,要抓好辖区水域船舶交通运输以及横水渡口交通秩序的整治,还要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校车运载管理等方面工作。在建筑施工方面,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在消防安全方面,抓好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甚至“多合一”场所以及“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消防法有关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的通告》(汕府[2006]56号)和《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汕府[2006]57号),扎实开展对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娱乐厅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等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在特种设备方面,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特别是查处无注册登记的小锅炉和电梯。深入开展取缔“土锅炉”(含常压锅炉违规改为承压使用的锅炉)的违规行为的整治。其他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也要继续深化开展。要针对不同行业特点,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检查监督,在深化整治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着力于对重点隐患的依法治理,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的依法治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省“2006年安全生产管理年”这一主题,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调动和发挥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一是在思想上强化管理意识,增强安全发展观念,把安全生产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本行业(领域)、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并作为突出问题抓好落实;二是在责任上明晰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实行各级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以及事故责任追究制;三是在作风上抓好管理,重心下移,靠前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四是在科技方面上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增加科技投入,通过科技兴安,提高监管水平;五是在创新上抓好管理,注重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立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执法监督到位。
(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一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镇(街道)财政每年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信息、应急救援装备、日常检查器材配备、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建设以及重点事故隐患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费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要坚持科技兴安,把建立健全以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隐患数据库为基础的安全生产信息监管网络系统建设,构建起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与重点隐患跟踪治理、高危行业企业登记监管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形成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预警防范机制;另一方面,依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严格执行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切实保障安全投入。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素质
按照“规范设置、提高权威、理顺关系、强化职能”的要求,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设置运作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的组建工作要尽快到位,有效履行安全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以镇 (街道)、工业园区办为单位的安全巡查队伍要进一步完善机构,有效落实基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标准增强各级安监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勤政廉政、依法行政能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自防、自救能力
要把安全文化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六月份“安全生产月”为重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在全社会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普及安全知识和防范常识,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强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特别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要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要在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灾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和教育性公益广告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