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金鸿公路全线已征建设用地平均宽度约68米,首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平均宽度约38米至41米,其土地使用权属汕头市金鸿公路有限公司所有;公路两侧各剩余约14米宽度的土地作为二期公路工程预留建设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属区人民政府所有。
金鸿公路首期公路工程交工后,出现了公路两侧预留建设用地被违法占用的情况。为切实加强对金鸿公路两侧预留建设用地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鸿公路两侧预留建设用地范围为已建公路两侧界桩至两侧征地界桩。
二、金鸿公路沿线各镇(街道)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路段两侧预留建设用地实施管理;对公路两侧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内被违法占用,用于种植、开挖、搭建的土地进行清理,并保护好公路征地界桩。
三、区、镇(街道)国土部门应加强对金鸿公路两侧预留建设用地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法占地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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