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图
使用单位 采购中心 供应商
明确需求,
编制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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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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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采购登记 → 确定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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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实施采购 → 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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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采购资金 → 确定中标人 →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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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行合同 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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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验收 ← 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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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算付款 → 结 束
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图说明
明确采购需求
区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使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
落实采购资金
使用单位按照采购资金审批权限和来源,落实采购资金。凡采购资金属财政性拨款的,向财政部门相关业务股申请;凡采购资金属自有收入的,由使用单位领导审批。
办理采购登记
使用单位向各相关业务股提交《澄海区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各相关业务股审批后送财政局长签批,再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待办。
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即批量货物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单项货物在10万元(含10万元)的采购项目,使用单位原则上应在要求交货、竣工的期限前一个月到相关业务股办理登记手续。
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六种,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项目特点和预算金额等,确定采购方式。
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要求但因特殊情况不宜公开招标的,采购中心须提交不宜招标的书面说明,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时抄送区监察局备案。
组织实施采购
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由采购中心根据各种采购方式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物有所值”的原则组织实施采购。
划拨采购资金
凡属自筹资金的,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区属使用单位,需由单位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申请支付,其余使用单位一律划款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确定中标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根据综合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人。
签订合同
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采购中心签订。一般情况下,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签订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合同履行
合同签订双方按合同条款履约。
合同验收
原则上由使用单位验收,但重要的采购合同由采购中心组织验收。验收后填写《验收报告》。
合同结算付款
采购项目交付使用后,由采购中心凭中标人提供的有使用单位签署的货物、工程验收单和中标人销售的正式发货票,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合同款。
定点采购项目由区财政局从“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定期支付给定点单位,单位负担部分由各相关单位支付给定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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